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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不再加加加!新南威尔士州将“返税”以吸引房市投资 | 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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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来源:居外原创

沈寒冰-700x190

自从经济危机以来,澳大利亚的房地产市场开始升温,尤其是外资开发商与海外个人买家在澳洲的需求不断上涨,这一现象,激发了澳洲民众的不满。

澳洲联邦及州政府随即出台一系列税务举措,以新州政府为例,提高了外籍投资者的附加印花税率、附加地税税率。这一举措,很有效地抑制了新州异常繁荣的房产市场。

2016年6月附加印花税一经推出,即对外籍投资人在新州购买住宅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抑制效果 2016年6月附加印花税一经推出,即对外籍投资人在新州购买住宅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抑制效果[/caption]

新州政府调控房地产措施

早在2016年,新州政府就已经针对海外买家进行税务调控。海外投资者需缴纳4%的附加印花税(Foreign Investors Stamp Duty Surcharge)及0.75%的附加地税(Surcharge Land Tax)。今年,财政部长佩罗特(Dominic Perrottet)在6月份宣布:

  • 外国房地产投资者现有的印花税附加费将翻番至8%
  • 地税附加费则从0.75%提高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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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举措虽然抑制了过高的房价,但从整体来看,房地产市场却受到限制。对于新州的现状来说,房地产市场投资严重不足,附加税的大幅度增加抑制了外资投资,尤其是对于外资开发商来说,丧失了与本地开发商公平竞争的机会。如果继续,那么新州政府“引进外资”的想法,很有可能大大受挫。

新州政府设置附印花税返还机制

近日,在经过地产业的争取后,新州政府决定修正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外资投资商可以申请附加印花税退款。

新法案的看点主要有:

1、外资房地产企业以建造新住宅用房为目的建造、销售给非关联方或者进行土地分割都可以享受印花税附加(Stamp Duty Surcharge)退税的优惠政策。这一新规定扩大了退税的适用范围,使其不局限于此前公布的主营建造和销售新住宅房屋的开发商。

2、修正案中指出,受让者有权获得的印花税附加(Stamp Duty Surcharge)退款金额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政府财务官(Treasurer)拟定并在其公报上公布的数额为准。这一额度是否即为全额税金,取决于个案情况。

[caption id="attachment_234907" align="aligncenter" width="600"]新法案将针对外资房地产开发商的新住宅用地的附加印花税设置返还机制,并设立提前豁免政策 新法案将针对外资房地产开发商的新住宅用地的附加印花税设置返还机制,并设立提前豁免政策

3、申请税收返还,必须在购买或分割土地事宜完成的十二个月内进行。并且,建好的新房以及分割完毕的住宅用地必须在十年内全部出售。这一期限从五年上调到十年,充分考虑了复杂的大型开发项目在五年内可能无法竣工。设定该期限旨在防止进行囤地的开发商从中受益。

4、根据该法,符合要求的受让人可以对本修正案生效之前已经完成的交易申请税收返还。

5、满足条件的开发商有机会申请提前豁免,而不是在开发项目全部出售后进行退税申请。政府的发言人指出这项规定将适用于“信誉良好”的开发商。具体的判断标准还须参考即将发布的指南。

目前,这一修正案的具体实施细节还有待公布。届时,AHL法律将为您解读相关政策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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