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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州或修改物业法 强迫公寓业主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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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4  

根据澳大利亚新州一项物业法的重大改革措施,数以千计的公寓业主可能被迫卖房,地产开发商还希望其他州和领地能采用这一政策。

据澳洲广播公司(ABC)报道,根据现有的法律,如果要将整幢公寓建筑卖给开发商的话,需要所有的业主都同意才行。然而作为分层地契法改革的一部分,新州政府现在希望能把门槛降低到75%的业主赞成。
 
据信相关调整的法案将于下个月提交到新州议会。
[caption id="attachment_146510" align="aligncenter" width="400"] 新州政府希望能把整幢公寓建筑卖给开发商的门槛降低到75%的业主赞成[/ca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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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房地产业表示,按照现在的法律,老旧的公寓要进行再开发非常困难,因为只要有1户不愿意卖房,就会阻挠整幢楼出售的计划。发展商则称,这项改革将有助于提高澳洲大城市的城区住房密度。
 
新州创新及加强监管事务厅长多米尼罗(Victor Dominello)强调,在确保公寓业主在售出房屋时能获得公平的赔偿,还将会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他称业主“至少能获得公平合理的赔偿,即是最低市价,而且在大多数个案中,会大大高于(最低市价)。”
 
新州反对党计划对该法案投反对票。新州反对党议员普利罗斯(Peter Primrose)称:“对政府和开放商达成的将业主,尤其是老年人踢出自己家的计划,我们不予支持。”
 
分层地契是澳洲最常见的公寓所有权形式,据估全澳有约300万人住在分层地契所有权的公寓中。
 
新南威尔士大学的物权法专家谢莉(Cathy Sherry)认为,这项法律改革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民众被迫卖房,还指出“这是政府授权私人夺走其他人的财产,而且这是政府在随心所欲地撰写法律。”
 
谢莉表示,新州政府修法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能对老旧的公寓建筑进行改造,这点虽然值得表扬,但当局拟修改的法律中,并没有要求开放商只能对老旧公寓进行再开发,也没有要求开放商提高居住密度。所以开放商在收楼之后可以进行装修,令老旧公寓显得更加时髦。而且如果土地面积不够大的话,开放商也未必会重建以提高居住密度,“但依然可以获得利润”。
 
其他州考虑效法新州
 
家住兰域(Randwick)的菲尔伯特(Vern Philpott)担心自己所住的公寓会成为开放商下手的目标。
 
已经88岁的菲尔伯特表示:“我不明白为什么就因为(开放商)他们突然想要大赚一笔,就能改变别人的居住状态。”
 
澳洲房地产理事会(PCA)的行政总裁莫瑞信(Ken Morrisson)希望其他州也能采纳新州的这一变化,并称西澳就相关政策调整已经进行到了辩护阶段,南澳也在就分层地契法进行议会听证会。
 
维州政府也表示,在11月对物业法进行复核的时候,也会考虑75%业主赞成这一整幢公寓出售的门槛。

(据澳洲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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