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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出租居屋 避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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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居者有其屋(居屋)是由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或房屋协会(房协)以折扣价出售给符合资格的买家的物业,折扣幅度通常在30%至50%之间。

因此,每年都吸引大量认购。根据法律规定,业主若要出售或出租此类资助房屋,必须先补缴未支付的地价。

但是,这笔补地价通常高达数百万元,令业主难以负担,也导致居屋的交易量一直低于私人物业,市场上也有不少空置的居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在2013年推出居屋第二市场,最初仅限于绿表资格,即买家必须已经拥有公屋,并在完成交易后交回公屋。

随后在2017年,计划扩展至白表市场,即买家只需符合购买居屋的资格即可购买,这大大增加了合资格买家的数量。

居屋第二市场的需求显著增加,合资格买家的数量增多,成交活跃,业主因此更容易出售空置的单位。由于绿表买家须直接交还公屋,公屋可以重新分配给轮候人士。

而白表买家的购买则减少了轮候名单中的人数,成功缩短了轮候时间,为其他有需要的人提供了上楼的机会。

居屋第二市场计划活化了买卖机制,受到市场欢迎。每年都有大量超额登记,但由于每年只有5000个白表名额限制,买卖名额若能进一步提升,效果会更佳。

除了出售外,出租也需要进一步活化。最初业主必须先补地价才能出租单位。至2018年,房协推出“未补地价资助出售居屋出租计划”,最初仅允许业主出租单位内的个别睡房,且租客必须是正在轮候公屋的人士。

2019年,房委会也加入此计划,至2021年该计划正式恒常化,并扩展至允许出租整个单位。尽管计划已经优化并放宽,涉及可出租的单位数量超过35万个,但市场上实际通过出租计划租出的单位每年仅有几百宗,效果仍不理想。

其中一个原因是宣传不足,导致不少人误以为出租未补地价的居屋是违法行为。在各大线上讨论区,这类误解也广泛存在。

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手续繁复,租客必须是登记申请公屋达三年以上的家庭或六年以上的非长者单身居民,而业主则必须拥有业权满10年或以上。由于手续复杂且存在误解,业主和租客常常担心触犯法律,从而忽略了这个合法合规的市场。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只要有10分之1的未补价居屋成功在市场放租,单位数量便可达到35,000个。相比之下,政府大力推广的“过渡性房屋”自2015年发展以来,花了八年时间才推出7000个单位,耗资28亿公款。

如果能简化居屋的出租要求并加强宣传,出租市场一旦活化,更多单位成功租出,将大大减轻劏房户的租金压力,同时也为政府节省一大笔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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